高考对于残疾考生实施了一系列特殊政策,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包容性。这些政策基于《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2017年出台),具体措施包括:

1. 提供不同类型的试卷:

盲文试卷:视力残疾考生可使用现行盲文试卷。

大字号试卷:提供大字号试卷及答题卡,适用于视力有障碍的考生。

普通试卷:根据需要,也可选择普通试卷。

2. 听力残疾考生的便利:

免除外语听力考试,确保听力障碍考生不会因此处于不利地位。

3. 辅助器具的使用:

视力残疾考生可携带盲文笔、盲文手写板、作图工具、无存储功能的辅助设备等。

听力残疾考生可使用助听器、人工耳蜗等。

4. 行动不便考生的照顾:

允许使用轮椅、助行器,并可根据需要自带特殊桌椅。

5. 延长考试时间:

使用盲文试卷的考生,考试时间延长50%。

书写困难的考生(如因脑瘫或无上肢),考试时间延长30%。

6. 考场安排与便利: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设立单独标准化考场,环境安静、采光适宜,配备专门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配备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

7. 物理环境与标识:

考点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便于残疾考生识别和沟通。

高考报名对于残疾考生的特殊政策有哪些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合理便利”原则,确保残疾考生能够平等参与高考,展现其学术能力,减少因身体条件带来的障碍,体现了教育公平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