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诉受理部门

  • 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院:复核失败后,考生需向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如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等)提交复审申请。例如,江西省规定,复审申请需通过县考试中心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最终由复审组(由学科专家、教育测量专家等组成)作出最终认定。
  • 地方教育考试机构: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先通过县(市、区)级教育考试中心提交复审材料,由其审核并逐级上报至省级部门。
  • 2. 申诉流程

    1. 填写复审申请表

  • 考生需填写复审申请表(如江西省的附件2),详细说明申诉理由,并由所在中学任课教师、校长签署评估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2. 提交材料

  • 将复审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其审核后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 3. 复审审核

    高考成绩复核失败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诉

  •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复审组进行最终审核,若涉及成绩变更,会通过书面通知考生。
  • 3. 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复审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通常复核结果公布后1-3天内),逾期不予受理。例如,江西省要求复审申请在6月29日12时前提交。
  • 材料真实性:需确保申诉理由客观、证据充分,避免情绪化表达或编造理由,否则可能影响申诉结果。
  • 评分标准不可复议:复审仅针对成绩统计、漏评等技术性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宽严问题。
  • 4.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高考相关法规,考生有权对成绩提出申诉,教育部门需依法保障公平性。若对最终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或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权,但实践中此类情况极少。

    建议考生在复核失败后,及时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获取具体的复审流程和材料要求,确保申诉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