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不报不录

1. 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普遍采取“不报不录”的原则,即仅在考生明确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录取。即使考生选择“服从调剂”,也不会被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 学费特殊性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较高,学校为避免考生因经济压力退学,通常不会通过调剂方式录取未主动填报的考生。

二、政策依据与操作细节

1. 招生章程明确说明

各校在招生章程中会明确标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有志愿考生”或“不接收调剂”,考生需仔细查阅目标院校的具体规定。

2. 独立招生代码与专业组设置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通常与普通专业分开招生代码,或在“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下单独成组,调剂仅在组内进行,不会跨组调剂到中外合作专业。
  • 例如,山西省2025年高考政策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设置志愿栏,与普通专业分开录取。
  • 三、例外情况与注意事项

    1. 极少数院校的特殊情况

    若某院校仅有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未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不接收调剂”,理论上存在调剂可能,但实践中极为罕见。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否属于调剂范围

    2. 考生需主动确认

    建议考生直接查阅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或咨询招生办,确认该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具体录取规则,避免误判。

    结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一般不参与调剂,但考生仍需以目标院校的官方说明为准。填报志愿时,若无意就读中外合作专业,可放心选择“服从调剂”,但若有意报考,需主动填报对应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