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5年春季高考中,学考成绩与术科成绩的合成总分方式根据考生报考类别(普通类、艺体类)及具体专业类型有所不同,具体规则如下:

一、艺体类考生总分合成方式

艺体类考生需满足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要求,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1. 体育类

总分 = 学考成绩 × 40% + 术科统考成绩 × 1.5 × 60%

公式解读:学考成绩占40%,术科成绩按1.5倍折算后占60%。

2.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

总分 = 学考成绩 × 50% + 术科统考成绩 × 1.5 × 50%

公式解读:学考与术科成绩各占50%,术科成绩同样按1.5倍折算。

3. 广播电视编导类(2023年参考)

总分 = 学考成绩 × 60% + 术科统考成绩 × 1.5 × 40%

:此公式为2023年政策,2025年未明确调整,建议以最新招生目录为准。

二、普通类考生

普通类考生仅以学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作为投档依据,不涉及术科成绩合成。

三、成绩排序规则

若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按以下优先级排序:

1. 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不含加分);

2. 语文+数学总分较高者优先;

3. 语文或数学单科较高分者优先;

4. 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

5. 艺体类考生比较术科统考成绩。

四、其他说明

  • 学考成绩范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450分,术科统考成绩按实际考试分值计算,再按公式折算。
  • 政策性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学考总分中会先加入加分后再参与合成计算。
  • 投档原则: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模式,考生档案一经投出,不再检索后续志愿。
  • 以上规则适用于2025年广东省春季高考“依学考录取”批次,考生需根据报考类别及专业类型确认具体合成方式,并参考当年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以获取院校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