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2025年起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综合评价录取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具体实施方式与选拔标准如下:

一、实施方式

1. “3+1+2”考试科目模式

  • 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等6种语言),每科满分150分,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1门):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2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满分各100分,按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总成绩。
  • 赋分规则:再选科目根据考生原始成绩排名划分A-E五个等级,按比例转换赋分(如A等级对应100-86分,B等级对应85-71分等)。
  • 2. 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 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大维度,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典型事例、获奖情况、社会服务等。
  • 评价方式:采用“写实记录+自我陈述+教师评语”相结合,依托“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确保数据客观、可追溯。
  • 应用场景: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尤其在分数相同或相近时,综合素质档案成为关键选拔依据。
  • 3. 分类考试与多元录取

  •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针对职业教育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文化素质测试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突出专业实践能力。
  • 特殊类型招生:如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等,部分高校结合高考成绩、校测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按比例综合录取(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50%)。
  • 二、选拔标准

    1. 高考成绩主导

  • 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的原始分(各150分)和选考科目成绩(物理/历史原始分+再选科目赋分)构成,满分750分。
  • 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最高分、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等。
  • 2. 综合素质评价权重

  • 高校在录取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尤其在以下情况中发挥作用:
  • 分数相同考生的择优录取;
  • 特殊专业(如艺术、体育、类)对特长或实践经历的要求;
  • 综合评价招生项目中对竞赛奖项、社会实践的考察。
  • 3. 选考科目与专业匹配

  • 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求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如理工类专业要求“物理+化学”),考生需根据目标专业要求选择科目组合。
  • 例如,2024年录取数据显示,未选“物理+化学”的考生在理工类专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凸显选科策略的重要性。
  • 4. 志愿填报与录取批次

  • 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考生按选科组合填报志愿,每个专业组内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 本科批次合并(不再区分一本、二本),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划线投档,增加考生选择空间。
  • 三、配套保障措施

  • 适应性演练:2025年1月组织新高考模拟考试,帮生熟悉流程。
  • 监督机制: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严禁虚假材料,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 高职招生改革:示范高职院校可自主组织单独考试,强化技能考核,退役士兵免文化测试。
  • 总结

    陕西省综合评价录取通过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既强化了高考成绩的核心地位,又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推动学生全面发展。考生需关注选科组合与目标专业的匹配性,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优化综合素质档案,以提升录取竞争力。更多细节可参考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