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省及其他省份的艺术类招生政策,艺术类专业的考试要求可分为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需参加校考的专业以及无需专业考试的专业。以下是具体分类及要求:

一、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

以下专业类别必须通过省级统考,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或校考资格前提:

1. 美术与设计类

  • 包括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考试科目为速写、素描、色彩,总分300分。
  • 2. 书法类

  • 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和创作,总分300分。
  • 3. 音乐类

  • 分为音乐表演(声乐/器乐)和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可选择主副项组合,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等,总成绩按不同比例折算。
  • 4. 舞蹈类

  • 涵盖中国舞、芭蕾舞等5个方向,考试科目包括基本功、表演和即兴,总成绩按加权计算。
  • 5. 播音与主持类

  • 考试科目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和话题评述,总分300分。
  • 6. 表(导)演类

  • 分为戏剧影视表演、导演、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内容涵盖朗诵、即兴表演等,不同方向成绩计算方式不同。
  • 例外情况: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不参加省级统考。

    二、需参加校考的专业

    校考由高校自行组织,但考生需先通过对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戏曲类除外)。校考主要针对以下情况:

    1. 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院校

  • 如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如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等),其部分专业可组织校考。
  • 2. 专业特色鲜明、培养要求高的专业

  • 例如部分高校的戏剧影视导演、音乐表演等专业,需在统考基础上加试校考。
  • 3. 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

  • 如戏曲表演、戏曲音乐等,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省际联考,成绩用于录取。
  • 校考要求

  • 校考仅限高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考点。
  • 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 三、无需专业考试的专业

    以下艺术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1. 普通类专业

  • 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授予艺术学学士的非艺术类专业)。
  • 2. 理论及管理类专业

  •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
  • 四、考试与录取关联规则

  • 统考与校考关系:除戏曲类外,未通过省级统考本科线的考生不得参加校考,即使参加也无法被录取。
  • 志愿填报限制:同一批次内,使用统考成绩、校考成绩或省际联考成绩的专业不可兼报
  • 综合成绩计算:统考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如美术类文化占50%,播音类文化占70%)。
  • 必须统考:美术与设计、书法、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表(导)演类。
  • 需校考或联考:戏曲类(省际联考)及部分高校特色专业。
  • 无需专业考试:理论类、管理类及部分普通类专业。
  • 建议考生根据目标专业及院校要求,提前规划考试路径,并关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考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