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病理组织学确诊:抗肿瘤药物仅适用于经组织或细胞学病理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对于没有进行病理确诊,仅基于临床症状、体征和影像学结果的诊断,不建议使用抗肿瘤药物,除非在多学科会诊后确定不宜手术或活检的特殊情况下。妊娠滋养细胞肿瘤等特定类型肿瘤的诊断可遵循专门指南或规范。

2. 靶点检测:鉴于分子靶向药物的特性,使用这类药物前需进行靶点检测。只有当药物的作用靶点在患者体内被明确发现时,才应使用该药物。使用的检测设备、试剂和方法必须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 严格适应证用药: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证。任何超适应证使用都应避免,除非有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并且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推动药品说明书的及时更新以反映新证据。

4. 经济性考量:在确保安全和有效性的前提下,肿瘤治疗应选择性价比高的药物,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药物临床应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提升肿瘤治疗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同时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