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保户口所在地登记准确

  • 在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必须明确将“户口所在地”登记为深圳市,即使借考其他城市,也不能修改为借考地户籍。这一登记直接影响录取时的户籍待遇,例如能否享受深圳户籍考生专属的市属高校(如深圳大学、深职院等)的招生优惠政策。
  • 若因户籍迁移导致登记信息需变更,需在高考报名截止前(通常为当年5月30日)完成更正,逾期将无法修改。
  • 2. 特殊户籍情况的审核

  • 若考生属于“单人单户”(户口簿仅本人)或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如叔侄、兄妹等),需列为特殊户籍考生,需额外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并提交至招考部门审核。
  • 对于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需确认迁入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如高中阶段迁入需回原户籍地报考),避免因户籍迁入时间不足导致借考申请被驳回。
  • 3. 借考手续与材料要求

  • 需向借考地级市招办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本人及父母的广东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籍证明(如高中阶段在借考地实际就读的学籍材料)。
  • 若户籍与学籍分离,需通过学校或报名点审核,确保学籍与户籍信息一致。
  • 4. 填报志愿的限制

  • 借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选择“限招深圳生源”的院校或专业,例如深圳大学的部分本地生源计划。
  • 录取时,考生的电子档案由借考地招办建立,但户籍待遇仍按深圳户籍处理,需确保招考系统内户籍信息无误。
  • 5. 往届生的户籍要求

  • 深圳户籍的往届生可在省内其他城市借考,但需提供深圳市高中毕业证,并确保户籍未迁出深圳。
  • 若户籍已迁至省内其他城市,则需按迁入地政策报考,不再享受深圳户籍待遇。
  • 6. 户籍变动的及时处理

  • 若报名后户籍发生变动(如迁入/迁出深圳),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高考当年5月30日前)向招考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否则可能影响录取。
  • 注意事项总结

    深圳考生在省内其他城市借考需注意哪些户籍登记问题

  • 关键时间节点:借考申请需在高考报名期间完成(通常为每年11月),具体时间需参考当年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 系统信息核对:报名后需反复确认系统中户籍、学籍信息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核失败。
  • 如需进一步了解借考流程,建议咨询借考地招办或深圳市招考办,并参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年度高考报名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