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史考生在申报高考体检信息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真实、完整,避免因隐瞒或误报影响录取资格。以下是合规申报的关键要点及注意事项:

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1. 主动申报原则

考生在体检前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目,包括重大脏器疾病(如心脏病、肺结核、肾病等)、癫痫史、精神病史等。隐瞒病史若被查出,将面临取消考试或入学资格的后果。

  • 示例:若考生曾患先天性心脏病,即使已手术治愈,仍需在病史栏中注明手术情况及当前健康状况。
  • 2. 提供医疗证明

    对既往病史中涉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予录取”的疾病(如严重心脏病、肝炎等),考生需携带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康复报告,供体检医生参考。

    二、体检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 现场申报与核对

  • 体检时若发现异常结果(如血压偏高、听力不足等),考生应现场向医生说明病史或治疗情况,并申请复测。
  • 完成体检后,考生需仔细核对《体格检查表》中的结论,确认无误后签字。若发现错误或遗漏,应立即提出复检申请。
  • 2. 复检与终检程序

    特殊病史考生如何合规申报高考体检信息

  • 复检申请: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收到结论后3日内向当地招考机构申请复检,需提交《体格检查表》复印件、身份证及学校盖章的复检申请单。
  • 终检裁定:若复检结果仍存争议,可申请由省级终检医院(如江西省人民医院)进行最终裁定。
  • 三、特殊疾病考生的处理

    1. 传染病或慢性病考生

  • 若体检时患有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或处于治疗期,需在体检后提交复检申请,并提供治疗后的医学证明,经审核符合标准的可修改体检结论。
  • 示例:转氨酶异常的考生需进行乙肝项目复检,若复检仍不合格,则结论为“不合格”。
  • 2. 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

  • 残疾考生需在高考报名阶段主动向当地招考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所需便利(如延长考试时间、使用助听器等),并提供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
  • 体检时需向医生说明残疾情况,避免因设备或检查方式不当导致误判。
  • 四、合规申报的法律责任

    1. 严禁替检与造假

    考生不得冒名顶替或通过非正规医疗单位获取虚假证明,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 信息核对与确认

    考生对体检信息负全责,签字确认后不得擅自修改。若因未及时核对导致录取受限,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受限专业与后续应对

    1. 规避受限专业

    考生需根据《指导意见》中的“不予录取”“不宜就读”条款,避开如化学类(色盲受限)、医学类(肝功能异常受限)等专业。

    2. 参考高校招生章程

    部分院校对身高、视力等有额外要求(如军校、警校),考生需提前查阅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结合体检结论合理填报志愿。

    总结:特殊病史考生应严格遵循“如实申报、提供证明、及时复核”的原则,确保体检信息真实有效。合理利用复检机制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提前规划志愿填报,规避因身体条件导致的退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