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项目及分值调整

1. 退役军人及烈士子女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 烈士子女:加20分。
  • 2. 归侨、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 3. 少数民族及艰苦地区考生

  • 三州十七县两区(如甘孜州、阿坝州等)的少数民族考生
  • 报考省属本科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
  • 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汉族考生分别加5分和10分。
  • 省外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加分超过20分的项目仅限省内高校认可,省外高校可能按最高20分执行。
  • 二、加分使用限制

    1. 适用范围限制

  • 所有加分项目不适用于以下招生类别:
  • 不安排分省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如校考专业、高水平艺术团等)。
  • 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如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
  • 2. 不可累加原则

  •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 三、艺术类综合成绩计算中的加分应用

  • 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综合成绩由“文化成绩×50% + 专业统考成绩×750/300×50%”构成,其中文化成绩已包含加分。
  • 投档规则:加分后的文化成绩需达到高校调档分数线,方可投档,但最终录取由高校根据专业要求审慎决定。
  • 四、其他特殊群体优先录取政策

  • 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人员子女、5A级青年志愿者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无直接加分。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参照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 2025年四川省艺术类考生加分政策在保留传统照顾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加分适用范围和限制,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及艰苦地区考生的加分规则进行了细化,并强调加分仅限最高项且不用于部分特殊招生类型。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志愿填报,确保加分政策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