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条件与分值

1. 服役期间立功或获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条件: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 加分标准:文化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各省实际执行分值可能存在差异。
  • 适用对象:所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无论是否自主就业。
  • 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条件:退出现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包括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以及自愿放弃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 加分标准:文化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10分投档,具体分值由各省确定。例如:
  • 北京、江苏、湖南:加10分;
  • 广东:加5分。
  • 二、申请流程与材料

    1. 资格审核

  • 需通过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身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立功或荣誉称号:需提供军功证书、荣誉证书原件。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及退役证原件。
  • 若考生户籍与安置地不一致,还需提供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 2. 申请时间与公示

  • 申报时间:通常在高考报名时同步申请(如浙江省要求在4月底前提交材料)。
  • 三级公示:考生资格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地教育部门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公开。
  • 三、注意事项

    1. 加分不可累加: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如既是烈士子女又是退役军人),仅取最高一项分值。

    2. 地方性差异:少数民族地区或特定省份可能有额外加分政策(如湖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加10分),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3. 优先录取政策:除加分外,部分退役军人子女(如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艰苦地区军人子女等)可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四、常见问题

  • 与普通高考区别: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试入学或加10分投档,但普通高考仅适用上述标准。
  • 材料不全如何处理:需及时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补明,逾期可能影响资格审核。
  • 建议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获取最新政策及申报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