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高考报名需提供的特殊证明材料因省份政策不同有所差异,但根据广东省及其他地区的相关规定,以下材料是普遍要求的:

一、基本身份材料

1. 考生本人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考生本人页)。
  • 若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无法直接体现亲子关系,需提供:
  • 《出生医学证明》;
  • 或亲子鉴定报告书、法院判决书、公证书等证明材料。
  • 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1. 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 劳动合同、《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企业登记证》(个体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等。
  • 2.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等。
  • 3. 居住证

  • 父母一方需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深圳市需《深圳市居住证》),且在考生高一入学前(9月1日前)已办理,高考录取结束(8月31日)时仍有效。
  • 4. 社保证明

  • 父母一方在广东省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3年(含)以上的缴费记录(需覆盖至高考录取结束日)。
  • 若父母为广东户籍,可用本省户籍家长的社保替代。
  • 三、学籍及教育经历证明

    1. 学籍证明

  • 考生在广东省高中或中职学校连续3年的完整学籍证明,需由学校出具并盖章。
  • 2. 中考证明

  • 在广东省参加中考的准考证或成绩单(部分城市要求)。
  • 3. 实际就读证明

  • 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如高中阶段就读起止时间、就读学校等)。
  • 四、其他特殊材料

    1. 《广东省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 需通过学校或报名点初审,并由公安、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联审盖章。
  • 2. 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监护关系变更证明

  • 如父母离异或监护人变更,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公证书等。
  • 3. 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材料

  • 若考生为残疾人,需提交《残疾人证》及《合理便利申请表》。
  • 五、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伪造或缺失将导致资格取消。

    2. 时间节点

  • 居住证和社保的截止时间为高考录取结束日(8月31日)。
  • 资格审核一般于10月底启动,需提前准备。
  • 3. 地区差异:各市审核流程可能不同,需关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具体通知(如惠州市要求提交《资格审核表》及汇总表)。

    不满足条件的处理

    若不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需尽早回户籍地报名。若在广东和户籍地同时报名,将取消在粤报考资格。

    建议考生及家长提前与学校或报名点沟通,确保材料齐全并及时完成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