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检申请流程

1. 提出书面申请

  • 时间要求:考生需在收到体检结果后 一周内(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向报名所在地的招考办或学校提出复检申请。例如,北京市规定需在收到结果一周内通过报名单位申请;广西考生可通过“无纸化体检考生端”在线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不晚于3月31日。
  • 材料准备:填写《高考体检专项复检申请单》,部分省市需学校或招考办审核盖章(如合肥要求学校开具复检申请单并加盖公章)。
  • 2. 审核与安排

  • 招考办或体检机构审核申请后,发放空白体检表或指定复检医院。例如,沈阳考生需通过体检公众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审核,江西考生需由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放复检通知书。
  • 3. 参加复检

  •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复检申请单、体检表复印件等材料,按指定时间到终检医院或指定机构进行专项复检。复检由主检医师核实身份后执行,重点复查视力等争议项目。
  • 4. 结果确认与更正

  • 复检后,考生需将加盖专用章的体检表交回招考办,由招考办更新档案信息。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视力、身高、体重等部分项目不接受终检。
  • 二、注意事项

    1. 时间限制

  • 复检申请和复检操作均需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视为放弃。例如,广西复检申请截止3月31日,北京补检时间为6月11日。
  • 2. 费用承担

  • 复检费用通常由考生自行承担,部分项目(如肝功能复查)可能涉及额外检查费。
  • 3. 材料真实性

  • 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和体检异议,隐瞒或造假可能导致复检无效或录取风险。
  • 4. 视力复检特殊性

  • 若因眼镜度数不准确导致视力不合格,可提前验光并更换合适眼镜。复检时需佩戴框架眼镜,禁止隐形眼镜。
  • 5. 结果影响

  • 视力不合格可能影响军事、公安、飞行等特殊专业报考,建议提前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认限报范围。
  • 三、示例材料模板(部分省市)

  • 复检申请单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复检项目、申请原因、承诺声明等。
  • 材料清单:身份证、体检表复印件、学校盖章的申请单(合肥);部分地区需通过线上系统提交(广西)。
  • 提示: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考生及时联系当地招考办或学校获取最新通知,并保留所有申请和体检记录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