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2026年起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将进入第三阶段调整,具体细则如下:

一、区域分类与加分范围

1. A类与B类地区划分

内蒙古将103个旗县(市、区)划分为A、B两类:

  • A类地区(36个旗县):包括19个边境旗(市)、33个牧业旗(市)和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中,剔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较高、教育发展水平较好的盟市所在地和计划单列市。具体包括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伦春自治旗、额尔古纳市等。
  • B类地区(67个旗县):其他非边疆、牧区及教育相对发达地区,如呼和浩特、包头等主要城市的辖区。
  • 2. 加分适用范围

  • A类地区: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若满足“三统一”条件(高中阶段在同一旗县内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满三年),可加5分投档。
  • B类地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 二、加分条件与限制

    1. “三统一”要求

    考生需在高中阶段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户籍、学籍在A类同一旗县(市、区)内;
  • 实际就读满三年(不含补习或借读)。
  • 2. 其他限制

  • 加分仅适用于全国高校投档,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如部分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
  •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不累计加分。
  • 三、政策调整背景与目标

    1. 精准化调整

    改革旨在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保留对边疆、牧区等教育资源相对薄弱地区的支持,逐步减少普惠性加分,实现教育公平。

    2. 分阶段实施

    2021-2023年为过渡期(加10分),2024-2025年调整为加5分,2026年起实施区域分类政策。

    四、申请流程与监督机制

    1. 申请流程

  • 考生需在高考报名时主动申报,提交户籍、学籍等证明材料至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经学校、基层教育部门、自治区三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加分资格。
  • 2. 违规处理

    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当年高考资格,并视情节暂停其1-3年国家教育考试资格,违规记录记入诚信档案。

    五、政策影响与意义

    此次改革通过细化加分区域和条件,优化了教育资源分配,既保障了边疆、牧区等特殊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权益,也避免了加分政策的泛化,体现了教育公平与精准扶持的平衡。考生需提前规划户籍与学籍安排,确保符合“三统一”要求,以充分利用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