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参加高考报名的情形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市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1. 学籍或入学资格冲突

  •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或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 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在校生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在校生(如高二学生,少年班等特殊计划除外)。
  • 2. 违规报考或作弊记录

  •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3. 违法犯罪行为

  • 因触犯刑法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未成年人按法律规定执行)。
  • 伪造、变造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或由他人等严重作弊行为。
  • 4. 户籍与学籍问题

  • 不符合条件的“高考移民”,如通过迁户籍跨省获取录取优势的考生。
  • 外省户籍未满足随迁子女政策要求(如学籍年限、父母合法职业等)的考生。
  • 5. 其他限制情形

  • 已在外省完成202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 未按要求放弃原有大学学籍的复读生(需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
  • 二、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

    1. 考试违纪行为

  • 情形:携带违规物品、未按座位考试、提前答题、喧哗影响考场秩序等。
  • 处理:取消该科目成绩,情节严重者终止考试资格。
  • 2. 考试作弊行为

  • 情形:携带通讯设备、抄袭、、伪造证件、组织团伙作弊等。
  • 处理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停考1-3年(组织作弊、使用高科技设备等情节严重者);
  • 作弊记录纳入诚信档案,影响升学及就业。
  • 3. 招生及报名中的违规行为

  • 情形:高校违规调整招生计划、虚假宣传;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入学等。
  • 处理
  • 考生: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无效。
  • 学校及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 4. 特殊违规类型

  • 高考移民: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学籍。
  • 复读生违规:未放弃大学学籍的考生按冒名顶替处理,取消高考成绩。
  • 三、处理程序与申诉机制

    1. 调查与认定

  • 违规行为需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并告知当事人违规事实。
  • 考生可提出陈述和申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核或行政诉讼。
  • 2. 申诉途径

  • 对处理结果不满的考生,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
  • 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 四、总结与建议

    考生需严格遵守报名及考试规则,避免因疏忽或侥幸心理导致违规。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 确保学籍、户籍等材料真实有效;
  • 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作弊或行为;
  • 复读生需提前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 特殊类型招生(如艺术类、保送生)需符合专项政策要求。
  • 提示:各省政策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考生通过官方渠道(如省级教育考试院网站)确认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