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川农大)的本科专业录取规则以“公平、公正、科学”为原则,结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制定,主要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与投档规则

1. 分数优先,无专业级差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至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特殊规则。

2. 政策性加分认可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如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并将其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3. 身体条件要求

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若电子档案信息不真实,学校保留退档权利。

二、同分考生处理规则

1. 普通类考生

  • 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排序规则执行。
  • 若无明确规则,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2. 艺术类与体育类考生

  • 同分时优先按专业成绩排序,再依次比较文化成绩中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 三、特殊类别考生录取规则

    1. 艺术类考生

  •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控制线。
  • 录取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或省级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四川省艺术类考生需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文化线)。
  • 2. 体育类考生

  • 四川省要求文化成绩达省控线上50分,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或折算分录取。
  • 四、专项计划与特殊政策

    1. 专项招生计划

    在四川省实施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计划,面向农村及原贫困地区考生。

    2. 中外合作项目

    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等合作开展“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录取规则参考专项招生简章。

    3. 预留计划

    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及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五、其他注意事项

  • 新高考省份:实施“3+1+2”模式的省份,考生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物理类或历史类,再选科目需匹配高校要求)。
  • 外语要求:英语、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限制。
  • 性别比例: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专业分数线或选科要求,可参考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历年数据,或直接咨询招生办(电话:/8629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