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级划分依据

1. 排名原则: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赋分基于考生原始成绩在全省同一科目考生中的排名。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固定比例划分等级区间。

2. 正态分布原则:各等级人数比例参照正态分布设定,确保赋分结果公映考生的相对水平。

二、具体等级划分及比例

山东新高考将考生划分为8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赋分区间,具体如下:

| 等级 | 考生比例 | 赋分区间 |

|||-|

| A | 前3% | 91-100 |

| B+ | 前3%-10% | 81-90 |

| B | 前10%-26% | 71-80 |

| C+ | 前26%-50% | 61-70 |

| C | 前50%-74% | 51-60 |

| D+ | 前74%-87% | 41-50 |

| D | 前87%-97% | 31-40 |

| E | 最后3% | 21-30 |

:即使考生原始分较低,赋分后最低为21分,避免极端低分对总分的影响。

三、赋分计算方式

采用等比例转换公式将原始分转换为等级分:

[ T = T2 + frac{(S

  • S2)}{(S1
  • S2)}imes (T1 - T2) ]
  • T:考生转换后的等级分;
  • T1、T2:对应等级赋分区间的上限和下限;
  • S:考生原始分;
  • S1、S2:该等级内原始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 示例:某考生化学原始分75分,排名在B等级(前10%-26%)。假设B等级原始分区间为65-85分,赋分区间为71-80分。代入公式计算后,赋分结果为76分。

    四、注意事项

    1. 动态调整:原始分区间每年根据考生实际成绩分布调整,赋分区间固定不变。

    2. 学科平衡:赋分制旨在消除不同学科难度差异对总分的影响,确保选科公平性。

    如需更详细的等级对照表或计算实例,可参考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文件或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