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定住所的定义

1. 合法租赁或自有住房

父母一方需在河南省内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的房屋或自有房产。租赁住所需符合《河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并在当地派出所或街道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2. 单位宿舍的特殊情况

若住所为单位宿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并完成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登记手续,否则不予认定。

二、证明材料要求

1. 居住证或租赁合同

父母一方需提供有效的《河南省居住证》,或提供租赁合同及在派出所备案的居住登记证明。居住证需在考生高中入学前(即高一开学前)办理,且在高考报名时仍有效。

2. 特殊情况处理

  • 若父母一方已退休,需提供退休前在河南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以辅助稳定住所的认定。
  • 若考生与父母户籍分离,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
  • 三、其他关联条件

    1. 合法职业证明

    父母一方需在河南省有合法职业,提供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证明等)。

    2. 学籍要求

    考生需具有河南省高中阶段学校的正式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毕业年级。

    四、注意事项

  • 不得重复报名:考生不得在户籍地和流入地同时报名。
  • 材料真实性:若发现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条件,将取消报名资格。
  • 五、政策依据

    上述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并结合2025年最新高考报名问答整理。

    如需进一步确认材料细节,建议联系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或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