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1. 报名阶段查实:立即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 考试阶段查实: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已通过考试获得的成绩、证书或入学资格将被宣布无效,可能被收回或没收。

3. 入学后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将被退学处理。

二、停考处罚

若涉及组织作弊、伪造证件等严重行为,考生可能被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暂停参加所有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三、行政处罚

1. 治安管理处罚:伪造、变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行为,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5-15日)及罚款(500-1000元)。

2. 单位追责:对协助造假的学校、单位或工作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四、刑事责任

1. 刑事处罚:若伪造材料涉及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可能触犯《刑法》第280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构成诈骗罪,根据涉案金额可判处三年至无期徒刑。

2. 组织作弊罪:组织考试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诚信档案记录

考生违规行为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长期影响升学、就业等社会活动。诚信档案信息可被招生机构、用人单位查询。

分阶段处理示例

  • 报名前: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
  • 入学前:取消入学资格。
  • 毕业后:作废,并公开通报。
  •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相关条款。

    高考材料造假不仅直接影响考试资格和成绩,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并留下终身诚信污点。考生应严格遵守规定,通过正规途径报考,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