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新高考方案,实验操作分不计入高考总成绩,但作为合格性考试的一部分,其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参加选择性考试的重要前提条件。以下是具体说明:

1. 实验操作的考查科目及性质

  • 考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学3个学科的实验操作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属于合格性考试的考查部分。
  • 成绩呈现:实验操作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评定,不计入高考总分,但学生需通过实验操作考试才能取得高中毕业资格。
  • 2. 实验操作与高考总成绩的关系

  • 高考总成绩构成: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共450分)和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原始分,100分)、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各100分)组成,总分750分。
  • 实验操作的作用:实验操作成绩仅作为合格性考试的一部分,若不合格,学生需参加补考,否则无法获得高中,同时可能影响选择性考试的报考资格(例如未通过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则不能选择化学作为再选科目)。
  • 3. 考试时间与实施方式

  • 考试安排:实验操作考查时间分阶段进行,例如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安排在高一下学期末,物理实验操作和外语听力口语考查安排在高二上学期末。
  • 组织形式: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实施,全省统一制定考查标准。
  • 辽宁新高考方案中,实验操作是合格性考试的组成部分,成绩仅作为毕业和进一步参加选择性考试的门槛,不直接计入高考总分。高考总成绩的计算仅包含统一高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及再选科目)。

    辽宁新高考方案中实验操作分如何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