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检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

  • 考生需向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如当地招办)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填写《高考体检专项复检申请单》。
  • 申请需说明对体检结果的具体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体检表复印件等)。
  • 2. 审核与安排

  • 当地招办与体检机构审核后,为考生打印空白体检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或终检医院进行复检。
  • 复检由专业医生进行,项目仅限初检异常项,如视力、血检、心电图等。
  • 3. 结果确认与更正

  • 复检完成后,考生需将结果提交省/市招办进行信息更正,并将最终体检表交回当地招办存档。
  • 二、复检有效期

    复检申请的有效期因地区政策不同有所差异,需注意以下几点:

    1. 一般时限

  • 多数地区要求考生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周内提出复检申请。例如,合肥市规定考生需在收到体检表复印件后一周内申请。
  • 部分地区允许在初检后1个月内申请复检,具体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 2. 特殊情况

  • 春季高考:复检时间通常安排在2月底至3月初,如广东春季高考复检时间为2月26日-28日。
  • 夏季高考:复检可能延至6月(如广东夏季高考复检时间为6月11日-13日)。
  • 部分省份允许未及时体检的考生在3月底前补检(如广西要求复检不晚于3月31日)。
  • 三、注意事项

    1. 材料准备:复检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表复印件、学校或招办盖章的复检申请单,材料不全可能被拒。

    2. 结果影响: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逾期未申请视为认可初检结果。

    3. 特殊项目限制: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部分项目通常不安排终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建议

  • 考生应及时查看体检报告,发现问题后立即咨询学校或招办,避免错过申请时限。
  • 关注当地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学校通知,了解具体复检时间及流程。
  • 如需更详细的地域政策,建议联系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确认。